近来,一些船舶在京杭运河苏北段航道上,见利忘义,致使国家规费大量流失,沉船死人事故频频发生,令人触目惊心。如:5月16日,安徽皖驳某个体船核定吨位260吨,却装了340吨玻璃砂从蚌埠运往上海,严重超载;5月17日,在运河宝应段航道上,一个体船舶因严重超载而沉没,船上妇女因跑不出来而死在舱内。法制日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。
据不完全统计,近年来,苏北运河海损事故的总金额每年已达近千万元,沉船逾百艘,死伤数十人,而沉船中90%以上因为严重超载。
如今,一些集体船队、个人承包的船队、租赁船也纷纷加入到超载的行列中。据运河施桥船闸工作人员统计,仅5月中旬的一天,就有近百条上述船舶超载通过施桥船闸。
因超载而导致频繁的沉船给水下增加了一座座“暗礁”,给航道部门造成了很大的压力。
超载也给国家税收带来了惊人的损失,超载船超载吨位一般为核定吨位的30%至50%,而税收、闸费、航养费等则是按船检核定吨位交纳,超载部分全部漏交,国家每年少收各项规费就达近千万元。